问答

暂停经营还是解散

8个常见问题,回答简明并注明法律依据。需要细读的问题附有指南链接。

应当暂停经营还是解散?

暂停经营适合仍计划恢复经营的情形:每次暂停不超过12个月,连续暂停的总时间不超过24个月,且在此期间公司仍须足额缴纳欠缴的税款和保险费,并履行已签订的合同。解散适合希望彻底停业并能够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。如不确定,请先查看税号状态及尚存的义务,因为该结果决定哪种方式可行。

依据: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60条第1款(经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第11条第1款修订);《企业法》第59/2020/QH14号第206条第3款;第207条第2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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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经营最长多久,可以暂停几次?

对于企业、分支机构、代表处、经营地点,每次通知暂停不超过12个月,且自23/7/2026起连续暂停的总时间不超过24个月;此日之前已暂停的时间也计入在内。该规定以连续24个月的总时间为限,并未规定通知次数的上限;每次须最迟在暂停之日或继续暂停之日前03个工作日提交通知。

依据: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60条第1款(经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第11条第1款修订);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第21条第1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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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经营期间是否须提交纳税申报表和汇算清缴?

暂停期间,您无须提交纳税申报材料。例外情形是暂停期间不满整月、整季、整个公历年或整个会计年度的,仍须提交该期间的月度、季度申报表及年度汇算清缴材料。暂停期间,您还须遵守税务机关关于催缴欠税、强制执行、税务检查的各项通知和决定。

依据:第252/2026/NĐ-CP号议定第7条第1款c项c.1、c.3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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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经营是否须缴纳营业执照费?

不须要,因为营业执照费自01/01/2026起已停止征收,无论公司处于经营还是暂停状态。2025年及以前年度仍欠缴的营业执照费,仍须足额缴纳,因为暂停经营的企业仍有义务缴清所欠税款。

依据:第198/2025/QH15号决议第10条第7款;《企业法》第59/2020/QH14号第206条第3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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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经营期间能否开具发票、签订合同?

暂停期间不得使用发票,但经税务机关依照发票规定同意的除外(此时须提交纳税申报材料)。关于合同,公司仍须履行已与客户和员工签订的合同,除非各方另有约定。如需提前恢复经营,应最迟在恢复之日前03个工作日提交恢复经营通知。

依据:第252/2026/NĐ-CP号议定第7条第1款c项c.2点;《企业法》第59/2020/QH14号第206条第3款;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60条第1款(经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第11条第1款修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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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暂停经营的公司能解散吗?

可以。解散的条件不取决于公司处于经营还是暂停状态:公司须清偿全部债务和财产义务,且不得正在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争议。您作出解散决定,并按通常步骤办理;税务汇算清缴材料的期限仍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第45天计算。

依据:《企业法》第59/2020/QH14号(2022年、2025年修订)第207条第1款、第2款;第208条;第252/2026/NĐ-CP号议定第10条第5款b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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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税可以暂停经营吗?

可以;法律要求企业在暂停期间仍须足额缴纳欠缴的税款和保险费,并遵守税务机关催缴欠税、强制执行、暂缓出境的措施。但已被税务机关通知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的企业,在完成恢复税号的手续之前,不得办理暂停手续。

依据:《企业法》第59/2020/QH14号第206条第3款;第252/2026/NĐ-CP号议定第7条第1款c项c.3点及e项e.2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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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经营期限届满后应当怎么办?

对于自23/7/2026起的暂停通知,自期限届满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,法定代表人须在国家企业登记信息系统上确认继续经营。未确认的,企业登记机关将要求报告;超过06个月未报告的,证书将被吊销,且须办理解散手续。如需继续暂停,应最迟在继续暂停之日前03个工作日提交通知,并在总计24个月的限度内。

依据: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60条第1款(经第11条第1款修订)及第60条第8款(由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第11条第3款增补);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第21条第2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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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2026年10月16日。内容为一般性说明,不能替代针对具体个案的咨询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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