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散是企业依据2020年《企业法》终止存在的手续;条件是已清偿全部债务、财产义务,且未在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纠纷。
主要顺序:作出解散决定 → 送达决定 → 清算资产、清偿债务 → 完成税务义务 → 提交材料 → 企业登记机关更新为“已解散”。
首先应做的是核查企业现状;所需时间和费用取决于该核查结果。
现行有效依据,核查日期2026年9月28日 · 复核日期2026年12月28日
解散是什么,与其他关闭、停止手续有何不同?
解散是依据2020年《企业法》彻底关闭一家企业。企业只有在确保已清偿全部债务、其他财产义务,且未在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纠纷的情况下,才能办理解散(第207条第2款)。
有些手续客户常笼统称为“关闭公司”,但 并非解散:
- 暂停经营: 企业仍然存续,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停止经营活动。
- 终止个体经营户经营: 个体经营户专属的手续。
- 终止分公司、代表处经营: 关闭一个附属单位,企业本身仍然存续。
- 破产: 当企业已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时,处理方向可能属于破产法律范畴,需另行审视。
对于税务登记与经营登记合并办理(一门联通机制)的企业,解散材料提交至企业登记机关;相关信息随后转至税务机关,以终止税号效力。因此在通常情况下,您无需另行办理“注销税号”手续,只需事先完成税务义务即可。若企业已被税务机关通知未在登记地址经营,则须先完成与直接管理税务机关的手续,再提交解散材料(第90/2026/TT-BTC号通知第13条第4款、第6款)。
选择您的情形
按类型
- 有限责任公司
- 股份公司
- 外商投资企业——FDI(含终止投资项目)
- 员工较多的企业(劳动者权益、社会保险)
解散中的疑难情形
- 尚有未完成的税务义务
- 未在登记地址经营
- 税号被锁定
- 账簿缺失,原会计已离职
- 逾期提交报表
其他手续(非解散)
- 终止个体经营户经营
- 终止分公司、代表处经营
- 暂停经营
各情形的专属页面正在完善中;如需立即沟通,请联系我们。
现行规定下的企业解散步骤
根据2020年《企业法》第208条,解散按以下顺序进行:通过解散决定,07个工作日内送达决定,清算资产并清偿债务,完成税务义务,自清偿完毕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,随后企业登记机关更新状态。法律为各步骤设定了期限节点,并未规定固定的总时长。
| 步骤 | 事项 | 谁负责 | 您需准备 | 期限 · 依据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0 | 检查现状:法律状态、税号、尚存义务、账簿 | Thái Tín 初步核查;专业合作方按需复核账簿 | 企业代码、登记证书、账簿、现有报表 | 准备阶段,非法定步骤 |
| 1 | 通过决议、解散决定(原因、清偿债务期限、劳动者处理方案等) | 所有者/成员会/股东大会,视企业类型而定 | 所有者、成员、股东信息;合同清单、劳动者名单 | 第208条第1款 |
| 2 | 将决定和会议记录送达企业登记机关、税务机关、劳动者;在国家企业登记信息门户公布;在公司主要办公地点张贴。如尚有债务:一并送达债务处理方案 | 企业;Thái Tín 按约定范围协助准备 | 已签署的决定文本、会议记录 | 自通过之日起07个工作日 · 第208条第3款 |
| 3 | 企业登记机关通知状态为“正在办理解散” | 企业登记机关 | — | 第208条第4款 |
| 4 | 清算资产、按顺序清偿债务:劳动者权益 → 税务债务 → 其他债务 | 企业 | 债权人清单、债务金额;剩余资产 | 第208条第2、5、6款 |
| 5 | 向税务机关完成税务义务 | 企业;税务汇算、税务报表由专业合作方办理;税务机关审核 | 各期发票、凭证、税务报表 | 第108/2025/QH15号《税收管理法》第17条 |
| 6 | 向省级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解散材料 | 法定代表人;按约定分工准备材料 | 解散通知;资产清算报告;债权人清单及已清偿债务金额(未上市股份公司:另附股东名册) | 自清偿完毕之日起05个工作日 · 第208条第7款、第210条第1款;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64条第3款(经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第13条修订) |
| 7 | 企业登记机关更新状态为“已解散” | 企业登记机关 | — |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05个工作日;或自收到决定之日起满180日且无异议 · 第208条第8款 |
- 自作出解散决定起,企业被禁止从事若干事项,如签订新合同(用于解散的合同除外)、质押、抵押资产、筹集资金(第211条)。宜在作出决定前先处理好合同、资产事宜。
- 签署材料的人对解散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承担责任(第210条第2款)。
- 每个案例各不相同。上表为通用框架;具体方案须在检查现状后方能制定。
解散过程中 Thái Tín 为您提供哪些协助
检查当前状态
法律状态、税号、尚存义务、账簿——报价前先行查看。
分步骤方案
说明清楚哪些由您办理、哪些由合作方办理、哪些等待机关处理。
按现行规定核查材料
指出提交前需补充的部分。
对接会计、税务合作方
负责税务汇算、报表部分。
疑难情形的处理方向
尚有税务义务、未在登记地址经营、账簿缺失、外商投资。
汇报进度,跟进到底
定期汇报进度,跟进至完成约定范围为止。
国家机关审核材料并作出决定;Thái Tín 会提前说明每一步,让您能够主动安排。
解散费用包含哪些部分?
Thái Tín 在检查现状后报价。解散费用宜分为3个独立部分,让您清楚每一笔费用支付给谁、为何支付。
- Thái Tín 服务费: 检查现状、制定方案、协助准备材料、协调与跟进。
- 第三方费用: 例如会计、税务合作方办理汇算、报表的费用;国家费用、规费(如有)。
- 企业尚未履行的税务及财务义务: 欠税、滞纳金、罚款(如有)、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、保险费。
第3部分是企业自身的义务,将在检查现状时确定。Thái Tín 的报价按部分分别列明,并注明可能产生的条件,让您清楚每一笔费用支付给谁、为何支付。
企业解散问答
公司仍欠税,能否办理解散?
可以,只要在提交解散材料前,将包括欠税在内的全部债务及其他财产义务清偿完毕(2020年《企业法》第207条第2款;第208条第5、7款)。做法是准确核实欠款金额,按法定顺序清偿,再提交材料。Thái Tín 负责核查现状并为各步骤制定方案。
企业解散需要多久?
没有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固定天数。法律只为各步骤设定节点,例如07个工作日内送达决定、自清偿完毕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(第208条)。总时长取决于账簿情况、尚存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处理时间。
解散费用是多少?
Thái Tín 在检查现状后报价,因为费用取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。报价分为3部分:服务费、第三方费用以及企业尚未履行的税务义务。
应选择暂停经营还是解散?
如仍有意恢复经营,适合暂停经营;解散则是彻底关闭。每次通知暂停经营不超过12个月,连续暂停总时长不超过24个月(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60条第1款,经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第11条修订)。
公司已不在原地址,应从哪里开始?
首先核查法律状态和税号状态。“未在登记地址经营”是企业的一种法律状态,由税务机关制作核实记录确认(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35条第3款)。此种情形须先完成与直接管理税务机关的手续,再提交解散材料(第90/2026/TT-BTC号通知第13条第6款)。Thái Tín 会查看材料后提出合适的处理方向。
解散完成后,企业主是否仍需承担责任?
从一开始就保证材料真实、完整,能让签署人在解散后更安心。法律规定签署人对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(第210条第2款);若材料不准确或存在造假,相关人员须在提交材料之日起05年内连带偿付劳动者权益、税款及未清偿债务(第210条第3款)。Thái Tín 会在签署前与您一起核查材料。
法律依据 · 核查日期
核查日期2026年9月28日 · 复核日期2026年12月28日或有修订文件时。内容为一般性说明,不替代针对具体情形的咨询意见。
- 第59/2020/QH14号《企业法》——第207、208、210、211条——经第03/2022/QH15号法律(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)及第76/2025/QH15号法律(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)修订、补充。
- 关于企业登记的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(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)——经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(自2026年7月23日起施行)修订、补充:第11条(第60条第1款——暂停经营)、第13条(第64条第3款——解散材料)。第35条第3款(“未在登记地址经营”状态)——未被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修订。
- 第108/2025/QH15号《税收管理法》——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——第17条。
- 关于税务登记的第90/2026/TT-BTC号通知(2026年6月30日发布,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,取代第86/2024/TT-BTC号通知)——第13条第4款、第6款。
联系我们
解散前先检查企业现状
致电或通过 Zalo 留言,说明企业类型和遇到的问题。Thái Tín 会询问几项信息,并告知应先检查什么。
- 地址
- The Hive Rivermark, Toà nhà Microspace, Số 4, Khu phố 1, An Khánh, Hồ Chí Minh
- 办公时间
- 周一至周六,8:00–18:00
沟通前建议准备
- 企业名称或代码
- 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公司、外商投资企业、个体经营户、分公司
- 您需要办理的事项,以及遇到的问题(如有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