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具 · 税务

还需要缴纳门牌税吗?

自01/01/2026起停止征收门牌税。选择年份和主体类型,即可了解是否仍须缴纳、申报。往年尚未结清的部分,建议在注销税号前先行核查。

参考结果

依所引规定计算,仅供参考,核查日期2026年9月29日。不能替代针对具体个案的咨询意见。

自01/01/2026起,停止征收和缴纳门牌税(第198/2025/QH15号决议第10条)。第362/2025/NĐ-CP号议定废止有关门牌税的第139/2016/NĐ-CP号议定和第22/2020/NĐ-CP号议定,自01/01/2026起生效。

适用于企业、分公司、代表处、经营地点,以及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经营者。

2025年及以前:已按旧规定产生的门牌税仍然存在。如有欠缴或漏报申报表,须在税务档案中核查。办理解散、注销税号手续时常会遇到此类情况。

同属第198/2025/QH15号决议:自01/01/2026起,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经营者不再适用核定征收方法,改为自行申报。

法律依据

  1. 17/05/2025第198/2025/QH15号决议(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若干特殊机制、政策),第10条(自01/01/2026起停止征收门牌税并取消核定征收方法)
  2. 第362/2025/NĐ-CP号议定(《收费和手续费法》实施细则,自01/01/2026起生效)——废止第139/2016/NĐ-CP号议定和第22/2020/NĐ-CP号议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