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答
解散、暂停经营期间的发票
6个常见问题,回答简明并注明法律依据。需要细读的问题附有指南链接。
公司已停止经营、尚未关闭税号,需要变卖清算资产,从哪里取得发票?
税务机关按每次发生的业务核发带代码的电子发票。停止经营活动但尚未完成终止税号效力手续的组织,如有清算资产、货物并需要向买方开具发票,属于可核发的情形:采用抵扣法纳税的核发增值税发票,采用直接法的核发销售发票。
- 核发的程序依财政部部长的规定办理。
依据:第254/2026/NĐ-CP号议定第6条第2款a.2.1项、b.1.1项、d项。延伸阅读:/kien-thuc/quyet-toan-thue-khi-giai-the/。Thái Tín协助企业准备清算时申请核发发票的资料。
正在暂停经营但须履行此前签订的合同交货,如何开具发票?
暂停经营的企业,需要向客户开具发票以履行在被通知暂停经营之日前已签订的合同,属于税务机关按每次发生的业务核发带代码的电子发票的情形。
- 暂停经营期间发票和纳税申报的一般原则:见问题b37。
依据:第254/2026/NĐ-CP号议定第6条第2款a.2.2项、b.1.2项。延伸阅读:/kien-thuc/tam-ngung-kinh-doanh-hay-giai-the/。
被强制停止使用发票,但需要销售货物以偿还债务,怎么办?
正被税务机关采取停止使用发票的强制措施的企业,属于可按每次发生的业务核发带代码的电子发票的情形。在强制措施仍有效期间,这是为每笔交易取得合法发票的途径。
- 强制措施何时终止:见问题a28。
依据:第254/2026/NĐ-CP号议定第6条第2款a.2.3项、b.1.3项。延伸阅读:/kien-thuc/giai-the-cong-ty-con-no-thue/。
解散后,已开具的电子发票应如何保存?
电子发票以数据电文形式保管、存储,确保安全、完整、不被更改,并依会计法律规定的期限足额保存;须随时可打印成纸质件或应要求查询。企业自行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。
- 解散后由谁负责保管资料:见HD-095。
依据:第254/2026/NĐ-CP号议定第5条第1款、第2款。
已有解散决定后,还能签订新合同、开展新的销售吗?
不得签订新合同,但为办理解散而签订的合同除外(例如变卖清算资产、聘请服务机构办理手续)。企业也不得自行终止已生效的合同。
依据:第59/2020/QH14号《企业法》第211条第1款d项、e项。延伸阅读:/kien-thuc/thanh-toan-no-khi-giai-the/。
正在解散期间,能否出租、抵押或赠与公司财产?
不能。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,严禁企业及管理人员质押、抵押、赠与、出租财产。财产用于按优先顺序清算和偿还债务。
依据:第59/2020/QH14号《企业法》第211条第1款đ项;第208条第5款。延伸阅读:/kien-thuc/thanh-toan-no-khi-giai-the/。
更新于2026年10月16日。内容为一般性说明,不能替代针对具体个案的咨询意见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