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答

个体经营户的暂停与终止经营

6个常见问题,回答简明并注明法律依据。需要细读的问题附有指南链接。

暂停经营的个体经营户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吗?

不需要,暂停期间经营户无需提交纳税申报材料。例外:暂停不足整月(按月申报的)或不足整季(按季申报的),仍须申报该期。

  • 须办理经营登记的经营户,依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向乡级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暂停手续。

依据:第68/2026号议定第8条第6款a项、c项。延伸阅读:/kien-thuc/thay-doi-tam-ngung-cham-dut-ho-kinh-doanh/。

未办理经营登记、只有税号的经营户想暂时歇业,应该怎么办?

不属于必须办理经营登记、但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户、个人,应按财政部规定向直接管理的税务机关发出通知,以更新为“暂停经营”状态。无需在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手续。

依据:第68/2026号议定第8条第6款b项。

个体经营户在年中注销,收入如何申报?

年内终止经营的经营户,应通知自年初至终止时的实际累计收入,并与终止经营申请材料一并提交。

  • 终止经营的申请材料及提交前还清债务的条件:见/hoi-dap/中的问题b23。

依据:第68/2026号议定第8条第6款d项。延伸阅读:/kien-thuc/thay-doi-tam-ngung-cham-dut-ho-kinh-doanh/。

税务机关因经营户尚未完成纳税义务而拒绝时,注销经营户的材料如何处理?

乡级企业登记机关向经营户发出通知,并暂不将该经营户转为“已终止经营”状态。经营户需先完成尚欠的纳税义务,然后继续办理。税务机关自收到企业登记机关的信息后,有02个工作日发出意见。

  • 材料未被拒绝时的办理期限:见问题b24(统一为02个和05个工作日的期限)。

依据: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104条第1款c项(第296/2026/NĐ-CP号议定未修改第104条)。延伸阅读:/hoi-dap/(问题b23、b24)。Thái Tín 协助经营户在提交注销材料前审核纳税义务。

经营户处于“正在办理终止手续”状态却不提交材料,多久后自动终止?

自乡级企业登记机关通知经营户“正在办理终止经营手续”之日起满180日,如未收到终止申请材料,也未收到税务机关或相关方的书面异议,乡级企业登记机关即在数据库中终止该经营户的经营。

  • 终止信息将传送至税务登记系统予以更新。
  • 如税务机关提出异议(通常是因为仍有义务未了),则不自动终止。

依据:第168/2025/NĐ-CP号议定第104条第2款。

只关闭个体经营户的一个销售点,应办理什么手续?

经营户应自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使用01/TB-DDKD表,向直接管理其营业场所的税务机关通知终止该经营地点的经营。经营户在其余地点照常经营;无需关闭整个经营户。

依据:第68/2026号议定第8条第4款đ项第2段;第18/2026号通知第3条第1款。延伸阅读:/kien-thuc/ho-kinh-doanh-nhieu-dia-diem-nganh-nghe/。

更新于2026年10月16日。内容为一般性说明,不能替代针对具体个案的咨询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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